2008年1月15日 星期二

達仁鄉

清治時期本鄉居住之原住民被稱「化外民族」,始至日治時代,由日警統治,凡未歸化民族所居之地,列屬「番地」稱之。當時居於此地排灣族採頭目制度。
日治時代將散居的眾部落集成為「社」的行政區域管理。在本鄉轄內設置五個社,隸屬大武支廳治理社內,置有「警察駐在所」。

1946年本鄉由大武行政區段劃分出來,另制創立「達仁鄉」。於1952年間設置大谷、紹家、土板、臺板、安朔等五個村。位於特偏之大谷、紹家兩村分別遷入森永、新化兩村現址,又於1954年南田村從安朔村行政區域劃分獨立治理,現制的六個村。